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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朝阳物流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一、公司简介

     青海朝阳物流有限公司是由青海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物产朝阳物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共同出资组建的国有全资企业,注册资金1854万元。主要从事生产资料销售;第三方物流服务;货物的储存、配送;普通货物运输;货运代理;电子商务及信息服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存放车辆;货物装卸;现代物流;物流金融。

二、招聘岗位

水、电、暖维修工

三、岗位职责

1.水、电、暖维修工作由物业维修部负责人统一安排和部署,负责区域内水、电、暖各项保障工作的落实;

2.负责水泵设备、配电室、锅炉系统的管理维修、保养工作,并负责公司范围内各种机械设备正常运行及维护保养工作;

3.负责公司范围内所有照明设施,办公用电、消防用电、线路管理、检修工作等,并做好巡查。发生故障能够及时排除,保证用电系统正常运行;

4.经常检查水暖管道、阀门等设备,严防跑、冒水现象发生;

5.发生事故要及时赶到现场排除,无法解决时报请有关部门解决;

6.注意安全、规范操作,严禁违章作业,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7.工作拖拉,不负责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8.开展工作要以公司大局为重、兼顾各方面利益,对本职工作要有思路、有方法、主动性强;

9.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四、任职要求

1.根据岗位需求,持有低压或高压的电工证,具备扎实的电工专业知识,熟悉电气设备的工作原理、结构和性能。

2.具有五年及以上电工工作经验,能够熟练识读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具备独立分析和解决电气故障的能力。

3.熟练掌握常用电工工具和检测仪器的使用方法,如万用表、示波器、兆欧表等,能够准确进行电气参数测量和故障检测。

4.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能够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5.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及其他部门进行有效地沟通和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

6.年龄在35 - 45岁之间,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加班工作(根据岗位实际情况而定)。

五、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诚实守信,热爱物产事业,认同企业文化。

3.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解决问题、学习创新、公文写作能力;持有相关专业职(执)业资格证的优先考虑。

4.符合具体岗位学历、专业以及工作经验等要求。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学籍的。

3.在以往任职单位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在以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5.其他不得聘用为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工作时间与地点

1.工作时间:每周五天8:30 -17:30;周六早9:00- 12:00。

2.工作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物产大厦2楼。

七、应聘方式

(一)简历投递

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招聘邮箱,应聘人

员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应聘邮箱,文件按“姓名+电话号码”命名,具体材料为:

1.应聘报名表;

2.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4.户口本扫描件(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本页面);

5.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

6.个人征信报告扫描件;

7.取得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

8.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个人简历,劳动合同、任职文件、社保缴费证明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公司将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任职条件者安排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测试

根据岗位要求,集中对初选的应聘人员进行专业素质和基本

能力考核测评。

(四)人选确定

根据考核测试结果,按排名顺序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考察与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或背景调查(工作经历、职业素养、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个人诚信等情况)、体检(指定三甲医院),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的,经查实确属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试用与录用

1.新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八、薪酬与福利待遇

正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误餐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福利。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519706568、15110901006(谢绝休息时间或节假日期间来电报名。请上班时间段内应聘报名,非工作时间无人接听你的来电)。